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 《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嘉禾辽发 〔2011〕81 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方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敯心敆公司的营业场所变更为营口市站前区学府路南 34-甲11 号4 层。你分公司须持此批复,按照有关规定到我局办理换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敃》手续,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你分公司须旑收到或领取保险许可证日起20个工旴日内按照敯国保监会 《保险许可敃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敗定媒体发布公告,并将公告相关材料报送我局。
此复。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添加时间: 【11-08-05】 新闻来源:【辽宁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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