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行业力量,有效推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在我市顺利实施,根据《辽宁保监局关于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省协会《辽宁省保险行业推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落实辽宁保监局商业车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辽宁保监局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及辽宁保监局《关于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省协会《辽宁省保险行业推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车险市场正常秩序为核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维权、服务、交流、宣传”各项职能,依托行业力量开展各项工作,保证我市商业车险改革工作和各项政策顺利平稳落地。
二、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
营口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保险行业商业车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行业领导小组”),按照辽宁保监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省协会统筹安排,由市协会推进和统筹协调商业车险改革的各项工作。行业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工作小组,包括综合协调工作小组、业务管理工作小组、宣传培训工作小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和平台联调维护工作小组。
行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姚景顺
副组长:郭军 吕震 岳汉夫 李立峰
成员:孙智勇(天安) 张作玉(中华) 柳景学(永安) 汉兴刚(大地) 谭龙(华安) 王庆禄(安邦) 石颖(永诚) 祝旭(都邦) 李树伟(阳光) 邹德武(太平) 杨波(中银) 付强(渤海) 胡立财(英大) 徐金龙(信达) 于弘(国寿财) 隋洪斌(安华) 张宠(浙商) 张仲蛟(亚太) 郝德彪(华泰)
职 责:按照辽宁保监局商业车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协会行业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组织协调行业5个专项工作小组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负责与监管部门、省保险行业协会及财险会员公司的沟通;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商业车险改革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明确下步工作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专项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工作小组
组长:郭军
副组长:吕震 岳汉夫 张作玉 孙智勇 李树伟
成员:卢迪(人保) 于弘(国寿财) 王庆禄(安邦) 汉兴刚(大地) 邹德武(太平) 李立峰
协调人:李立峰
工作职责:
(1)定期或临时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跟进各财险会员公司的各项工作。
(2)做好与金融办、宣传部、交通局、消协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为我市商业车险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建立商业车险改革周工作动态报告制度,收集各专项工作小组工作动态汇总上报并及时向行业通报。
(4)通过调研或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的形式全面掌握各财险会员公司商业车险改革前准备工作及改革后新条款执行情况、相关经营策略和配套政 策,并及时向行业工作领导小组报送。
(5)实时监测各财险公司销售策略、经营指标和市场行为,协调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矛盾与纠纷,保证车险市场秩序的稳定。
(6)配合辽宁保监局非现场综合工作小组对市财险机构落实商业车险改革工作进行督导。
(7)其他需要综合协调推进的工作及辽宁保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行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业务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姚景顺
副组长:铁大铮(平安) 王伟(中华) 徐武权(人保) 陈德为(太保)
成员:王妍(大地) 梁丽梅(都邦) 葛环宇(阳光) 柳松杨(国寿财) 王猛(安华) 李立峰 袁野
协调人:李立峰 袁野
工作职责:
(1)开展车险经营数据分析,通过对承保、理赔及费用相关数据的监测分析,进一步了解商业车险改革对我市车险市场的影响。
(2)建立市场监测员机制,通过QQ、微信工作群和座谈会的形式,指导各财险会员公司就商业车险改革的影响和变化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团体(如出租车公司)客户进行宣传说明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苗头性问题,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组织开展 “跟单监管”等检查工作,维护车险市场经营秩序。
(4)关注试点地区商业车险改革进展情况,学习先进经验做法。
(5)制定和组织实施车险理赔服务指引,规范各财险公司理赔行为,防止使用新条款后个别公司采用拖赔、惜赔等方式压缩理赔费用支出降低成本,影响理赔服务水平及质量。
(6)完善全市理赔服务测试评价体系,针对查勘人员出现场时效、服务质量、话术水平及案件处理专业性等项目进行评价,有效监督我市车险理赔服务情况。
(7)辽宁保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行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宣传培训工作小组
组长:吕震
副组长:王碧野(平安) 冯庆涵(天安) 李荣辉(国寿财)
成员:曹华(国寿财) 井莉(平安) 历红(中华) 王旭明(安邦) 李宪
协调人:李宪
工作职责:
(1)制定宣传方案。通过微信、网站、电视联播网、报纸、户外LED屏、短信平台、微博等多种渠道全面宣传商业车险改革相关内容,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统一制作宣传折页及宣传手册,放置在保险公司营业场所、快处中心等公共场所供客户免费取阅,并在7.8保险公众宣传日等集中发放,普及商业车险改革常识,进一步扩大宣传面。
(2)不定期组织保险消费者、权威专家学者(包含高校、法律专家)、媒体记者(市内知名媒体)、从业人员召开座谈会,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增进理解和支持,营造有利于商业车险改革工作的外部环境,避免不实报道、片面报道。
(3)建立公司、新闻媒体、消协等多渠道舆情监测机制,做好新闻宣传突发事件的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宣讲政策,澄清问题。
(4)指导各财险公司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宣传,促进公司间互动,形成一盘棋。
(5)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受训层面及人员等,开展商业车险改革业务知识和技能的考试或竞赛,确保全市保险行业相关人员准确掌握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内容、改革政策及变化情况,保证相关人员人人知条款、懂条款并能够熟练运用,确保人人过关。
(6)按照省协会培训安排,为我市车险从业人员进行面授、网络授课等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和政策、业务、法规方面的培训工作,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正确的消费建议。
(7)辽宁保监局宣传工作小组及行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
组长:岳汉夫
副组长:李庆刚(太保) 王伟(中华)
成员:王燕(太保) 姜琳娜(阳光) 迟永臣(大地) 崔丹 李宪
协调人:崔丹
工作职责:
(1)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对商业车险改革消费者投诉情况和车险服务质量进行监测。
(2)在营口保险网发布车险投保风险提示内容,重点提示车险退保费用损失、退保时间成本、退保流程等。
(3)在各财险会员公司客服部及市协会综合部和财险部设立商业车险改革咨询电话,做好针对商业车险改革的咨询、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
(4)收集典型案例,根据消费者在商业车险投诉中集中反映的问题,组织各财险会员公司进行研讨,必要时将聘请业内外法律专家参与,共同探讨问题产生的根源并及时研究解决。
(5)对消费者投诉或者咨询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遇重大情况直接上报辽宁保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和行业工作领导小组。
(6)辽宁保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及行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平台联调维护工作组
组长:姚景顺
副组长:张作玉 孙智勇 李树伟
成员:张亮(中华) 马森(天安) 李宪 袁野
协调人:袁野
工作职责:
(1)配合各财险会员公司完成系统切换前的准备工作。
(2)协助各财险会员公司做好车险平台联调测试和系统切换工作,为新系统升级运行提供技术维护保障。
(3)辽宁保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行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实施步骤及重点工作
(一)商业车险改革前准备阶段
1、制定并通过实施方案
(1)制定营口市保险行业关于推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和培训、宣传方案等;建立并汇总本地区商业车险改革工作日志,做好商业车险改革相关文件、影音资料的保管工作。
(2)建立各专项工作小组协调人和工作落实责任人机制,各专项工作小组协调人负责协调跟进各工作落实责任人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各工作落实责任人负责落实分解工作任务的实施,协调人和工作落实责任人可以兼任其他工作小组工作任务。
(3)组织召开行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各工作小组会议,讨论通过《营口市保险行业关于推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商业车险改革期间工作思路及方向并确定开展的工作内容及形式。
2、对外宣传
(1)整合行业力量,协调各财险会员公司,引导媒体对商业车险改革工作进行客观、正面的宣传,使保险消费者对商业车险改革树立正确的认识,多角度、全覆盖开展商车改革宣传工作。
(2)持续通过多种媒介宣传商业车险改革相关内容,重点突出商业车险改革对车险消费者的五大好处:一是加大保障范围;二是解决高保低赔;三是解决无责不赔;四是大多数客户保费下降;五是促进行业规模增长、保障能力得到加强。通过全面宣传持续提升商业车险改革在我市的影响力。
(3)不间断地对媒体及网络信息开展舆情监测,尤其强化负面舆论监测,对负面舆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应对,及时消除负面舆论的不良影响。
3、学习培训
(1)组织开展保险行业商业车险改革的培训工作,邀请监管部门领导和权威专家学者授课,重点是商业车险改革政策的解读、实务操作、合规政策宣导、舆情应对与处置等。
(2)聘请业内专家,对辖区内各财险会员公司进行培训,特别是指导各财险会员公司开展对内部及合作中介渠道业务人员的培训、使相关人员掌握业务流程改造、信息系统调试、业务单证印刷等工作,确保改革后平稳、顺利向客户提供商业车险承保理赔服务。
(3)在辽宁保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督促各财险机构做好全辖范围内商业车险改革的各类业务培训及对外宣传、投诉应对话术等相关工作,通过组织竞赛、抽查等方式,考核从业人员对商业车险改革相关制度规定的掌握情况,确保公司相关人员人人过关。
4、市场监测
(1)密切关注并跟踪分析我市车险市场发展、理赔服务和竞争秩序情况。根据监测和市场实际情况,在辽宁保监局的指导下适时组织开展 “跟单监管”自律检查,维护车险市场经营秩序。
(2)关注和监测异地车辆本地承保及本地车辆异地投保的情况。
5、消费者权益保护
(1)公布商业车险改革咨询电话,做好针对商业车险改革的咨询、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
(2)在营口保险网发布车险投保风险提示内容,重点提示车险退保费用损失、退保时间成本、退保流程等。
(二)商业车险改革后实施阶段
1、加大市场监测力度
(1)配合辽宁保监局非现场综合工作小组对商业车险改革后的公司经营策略、经营数据及市场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2)定期通报理赔数据,防止使用新条款后个别公司采用拖赔、惜赔等方式压缩理赔费用支出降低成本,影响理赔服务水平及质量。
(3)建立行业商业车险改革工作简报制度,及时向全行业通报我市商业车险改革进展等相关情况。
2、消费者权益保护
(1)为防范保险从业人员、保险中介机构在车险销售过程中误导欺诈客户,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要求各财险会员公司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保险中介机构的培训和管理,避免因未尽告知义务而引发争议。二是密切关注保险中介市场,对保险从业人员、保险中介机构炒作退保转保、牟取私利行为,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2)开展市场经营行为的监测工作,避免客户大量退保引发矛盾纠纷和市场秩序混乱。对诋毁同业、非理性价格竞争、恶意破坏市场秩序的财险机构、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3、及时总结
总结商业车险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和行业意见建议,及时向辽宁保监局等部门报送,积极争取监管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支持,确保商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财险会员公司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专项小组需明确分工,按照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同时保持与总、分公司的密切联系,遇到问题及时与行业领导小组沟通。
(二)积极配合、稳步推进
各财险会员公司应积极配合行业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各专业工作小组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行业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辽宁保监局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结合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有目标、有重点、有措施、有步骤,全面推进商业车险改革工作。
(三)行业联动,步调统一
各专项小组应根据工作实施方案和各专业小组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切实组织财险会员公司开展宣传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当地车险消费者反映及市场变化情况的关注与信息收集,完成各类信息报送工作。
(四)合规经营,强化服务
各财险会员公司应把握商业车险改革契机,通过改革创造出的良好社会环境,不断增强车险市场潜在客户挖掘能力,提升公司商业车险服务水平,同时应严格遵守监管及行业自律各项规定,不得通过各类违法违规手段扰乱市场,违规经营。
(五)注重分析,总结经验
改革实施以后,各财险会员公司、和地市协会要及时分析商业车险改革后在承保方面、理赔方面经营指标的变化,特别是注重消费者在承保和理赔方面需求的积累,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总结工作经验。
(六)加强沟通、完善制度
市协会将积极应对商业车险改革中市场上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与保监局和省协会的沟通联系,总结经验,确保商业车险改革在营口地区的顺利实施,共同促进我市车险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添加时间: 【16-04-12】 新闻来源:【营口市保险行业协会财险部】
【
关闭窗口】